一、变更经营范围后需要去国地税吗
变更经营范围,法人等还需到国地税备案变更报道。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经营范围变更涉及原国税注销登记的,还需提交原注册地税务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经营范围变更增加国税范围的,需提交租赁合同、房屋产权复印件。
二、需要准备的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备案)补充信息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①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②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④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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