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东分红比例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利润是公司股东最重要的权利,也是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股东从公司分配的利润称为分红、分红或分红。公司只有补充损失,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才能将剩馀利益分配给股东。由此可见,公司向股东分配股息,必须具备这种盈余条件。公司法第35条:股东按实际支付的出资比例分红的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实际支付的出资比例预约出资。但是,除了所有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预约出资外。
公司清算股东如何分配
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是企业清偿偾务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一般应按合同、章程的有关条款处理,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照顾各方利益。淸算后各项剩余财产的净值,不论实物或现金,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投资各方出资比例分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五条
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
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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