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法定代表人在其他公司的债务是其个人债务,与现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无任何关系。变换法定代表人之后的公司也与原法定代表人的各人债务无关系,不用连带承受原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但是原法定代表人需用其在公司的红利履行其个人债务,如果仍然不够偿还其个人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法院转让其股份,用股份转让款履行其债务。
一、企业吊销未注销的后果有哪些
1、处罚与罚款。
根据公司登记条例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股东的连带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8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4、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债务清偿责任。
5、将涉及无照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法人变更后原法人的债权债务怎样处理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依然由公司承担。原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的,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全文9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