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销户未结算一周左右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公积金销户未结算这是职工办理销户提取后,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销户申请后,职工的公积金尚未结算的一种状态。
一、租房公积金要如何提取
公积金提取是指存款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的有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请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
二、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在满足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若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如果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你没有支取过公积金的,可以在还贷一周年后,办理公积金支取。首次办理支取金额是(首期房款+当年还贷总额的本息),其后,可以每周年申请办理支取一次,每次支取金额是当年还贷总额的本息,直至还清该套住房所有贷款。最后一次的支取不受时间限制,可以多累积些金额后再办理支取(即必须符合与上次支取间隔满一年,满一年后的任何时间都可以随时办理,支取数额不得超过上一次支取时间至供楼最后一期的还贷额)。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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