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公司被诽谤罪怎么定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倘若有人蓄意捏造并广泛传播虚假信息,损害某公司的商业信誉或者商品声誉,并且致使该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话,那么这种行为将有可能被认定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至于具体的定罪以及量刑标准,则需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其中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实施手段、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等等因素。若贵司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实上述诽谤行为的确切存在及其对公司造成的实质性损害,便可依据本法条向相关部门提出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在公司被猫抓了算工伤吗
若您在职业期间或所在工作地点,由于履行职务而遭到猫科动物的攻击,那么这种情况将被视为工伤。
然而,倘若受伤员工经过治疗之后其身体状况已逐渐趋于稳定并展现出残疾迹象或者劳动能力受限的现象时,他们应接受劳动能力评估测试。之后,依据评估结果来享受适当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1条之规定,蓄意编造并肆无忌惮地传播有关于某家公司的失实言论,从而致使该公司的商业信誉或者产品名声遭受严重损坏,甚至给其带来极其沉重的经济损失或是带来更严重后果者,如此行径是有可能被判定为对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行侵犯的犯罪行为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的宣判需要全面细致地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使用的方法以及所产生的影响等等。只要能够提供确切无误的证据来证实这类诋毁行为及其实际伤害,那么受害公司应有权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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