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保护行为往往源自法律、政治、政策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企业要充分学会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通过磋商、投诉等方式维护贸易利益。这是一些专家学者在中国法学会日前召开的金融危机下的国际贸易保护及法律应对专家恳谈会上表示的。
专家们认为,
国际贸易至今仍是在旧的、不公平的国际经济秩序下运转的。为此,发展中国家要态度鲜明,在各种场合高举自由贸易的大旗,运用法律武器,充分利用WTO协议与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正当权益。要进行必要的法律修订与完善,如外贸法、外资法、公司法、反垄断法及一系列有关农业、劳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相关法律,增强其可操作性与可执行性。
专家们说,为实现保增长、稳外需、保份额、保市场的目标,必须积极进行法律抗争,维护公平、公正的贸易规则和合法权益,促进全球自由贸易。
专家们说,在贸易保护浪潮下,法律部门、实务部门等必须考虑好以下问题,一是如何使民营企业享有与国有企业相当的保护,既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培训,使其树立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又要给予他们一定的经济支持(如设立专门基金),鼓励他们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二是在财政投入、信贷方面,要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使民众对社会主义法治、公平等理念有更为切实的体会,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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