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屋必须先征地吗
在咱们日常的实践活动中,征用村子里的地皮的话,基本都是先把地给征了下来,然后再去拆掉那些造在宅基地上面的房子。
我们国家早在2021年就已经实施的《民法典》的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专门对此进行了规定。
这两段话大概就是说,只要是出于公众的利益,并且按照法规和流程走,那就可以把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大家的房子,还有其他的不动产都给收回来。
如果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那就得依法、准时、足额地付给他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还有农村村民的住房、其他地面上的东西和青苗等等的补偿费用,同时还要给被征地的农民们安排好社会保障费用,这样才能保证他们的生活不受到影响,也能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征地拆迁属于行政官司吗
如果你作为被征地人因为征地拆迁安置这个问题要打官司的话,那么你打的就是行政官司了。
行政官司一般会走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你得先去法院递交诉状,然后法院会给你立案;接下来,法院会在开庭审理之前做些准备工作,比如说给被告送个起诉状副本啦,再给原告送个被告的反驳状副本啦等等,同时还要告诉你们什么时候、在哪儿开庭;到了真正开庭那天,你就会发现,整个过程基本上就是按照原告、被告、第三方的顺序来说说各自的观点,然后互相提问、辩论,最后大家都说说自己的看法;最后,法官可能当场宣布判决结果,也可能过几天再公布,然后把判决书分别送到每个人手上。
说到解决征地纠纷的方法嘛,主要有这么几种:如果你觉得征地的行为不对劲,那就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如果你对征地的决定不满意,同样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如果你觉得政府没按照补偿协议给你补偿,那就可以考虑用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当然,如果你觉得政府没按照补偿协议给你补偿,还可以试着跟他们商量或者调解看看能不能解决;
政府在征地之前,有时候也会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让大家都发表意见。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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