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他人正当日常生活通常会被视为治安违法行为。
以下是此种状况下的具体法律衡量指标:
1、以书写恐吓书信或采取其他手段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2、公然侮辱他人或是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人;
3、捏造事实有意诬告陷害他人,试图使对方遭到刑事追责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4、对现场目击证人以及其身边的亲戚朋友施加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报复性打击;
5、重复多次发送色情低俗、侮辱他人、恐吓威胁以及其他类型的信息,从而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6、私自擅自调查、偷看、拍摄、监听他人隐私行为,以及未经许可传播他人隐私信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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