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喝了过期饮料咋办
首先你必须有证据显示该饮料在你购买的时候已经过期,证实了,去和商家协商赔付。如果商家不承认,那你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帮助,同时可以告诉药监局,该商家有出售过期过期饮料。
至于费用问题,有两点需要厘清:(一)商家有没有做出些承诺,比如假一赔十等,如果有那么你可以争取到商家承诺的赔付(二)若果没有,依据《消法》1+1赔偿原则,是在双方没有约定情况下的一种强制性规定,也就是退一赔一。
二、网上买到过期商品能索赔吗
网上买到过期商品能索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于过期的处罚标准
第七条经营者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对提供的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或者服务等措施,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经营者未按照责令停止销售或者服务通知、公告要求采取措施的,视为拒绝或者拖延。
第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
(二)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
第九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办理退货手续,或者未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退货联系人等有效联系信息,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退货手续;
(二)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三)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
(四)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十五日未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
[5]《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七条
[6]《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
[7]《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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