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需要交税,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但是需要缴纳公证费和其他相关税费。房屋继承的程序如下: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4、缴费。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继承房产证的办理人,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还有死亡证明;然后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带上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当然条件是,办理房屋过户的人,必须是法定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的房屋产权证(房地产权证书)以及其复印件;
3、可用来证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亲属关系的文件;
4、申请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如果是房管局办理的,则还需要一份公证书;
6、还需要下面这些证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的原件、遗嘱公证书和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公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第四十六条规定,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全文5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