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拿了我东西不还能报警吗
关于他人借物品未归还的问题,尽管警方对此类事件具有报案权,但其实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对其进行受理调查的。因为这更多地涉及到一种普通的民事争议,并不属于国家公安部门的法定权限范畴之内。
然而,作为当事人的您有权主张自己的权益,寻求诸如调解协商等解决方式,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要求对方履行归还物品之义务。就算有报警记录在案,警察局在此类事件处理上所能够发挥的作用也仅仅限于提供初步的调解服务而已。除非在存在明显的欺诈、非法占有等犯罪行为嫌疑时,才可能由国家公安部门正式立案展开调查。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朋友拿了钱,现在找不到可以报警吗
在此种情况下不可进行报警程序,该问题涉及的乃是民事纷争,应至法院提起诉讼方为合法有效之途径。《民法典》明文规定,当事人若失踪,尚未来得及依法宣布失踪而其所承接之债权债务关系又需予以解决时,债权人采取诉讼手段向法院请求清偿相关债务者,法院可于发布公告催告之后决定是否采取缺席审理或中止诉讼程序来应对。如有公民被判定须承担相应债务之履行义务,且具有能力执行法院之判决、裁定却故意拖延或逃避履行,情节极为严重者,将由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罚金,情况尤为恶劣者,则会被判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针对贵重物品被借款人未归还一事,通常情况下警方是不会直接介入处理的,因为此类事件应归类为民事纠纷范畴而非构成刑事犯罪。若当事人欲维权,可选择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行使其合法权利。尽管如此,倘若当事人选择寻求警方协助,警方也仅能提供调解方面的协助与服务。唯有当涉及到诸如欺诈等严重违法行为时,警方方会启动正式的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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