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住在一起是可以的。双方和平分手的,然后再一起居住的,是属同居关系,不受法令保护,但是法令也不干涉,现在已经取消了不合理同居一说。离婚是停止夫妻间权力,分手的法令后果:1、两人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取消;2、同时两边的结婚自由的权力又得到还原;3、对于之前相互抚育责任和承继家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
离婚后住在一起具有婚姻合法性吗?
离婚后住在一起不具有婚姻合法性。离婚后男女后仍住在一起属于同居,不具有婚姻合法性。这种现象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容易引发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
1、排除妨害纠纷,如果夫妻离婚后因客观原因住在一起,如果双方矛盾较大,一方会阻碍对方对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受阻的一方会要求对方消除障碍;离婚后主动搬回一个地方的,如果共同居住的房屋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以后关系恶化,对房屋享有权利的一方会要求对方搬出去;
2、暴力引发的侵犯人身权纠纷,无论是客观原因还是主观原因导致的离婚不离家,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双方都可能因生活中的各种摩擦而发生纠纷,进而引发暴力冲突。这种冲突已经超出了家庭暴力的范围;
3、同居关系纠纷,离婚后,主动选择住在一起的夫妻,共同承担生活费用,购买家庭财产,共同抚养子女,形成同居关系。当一方或双方想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会产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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