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发行股份挂牌转让的规定,包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等规定。
发行股份挂牌转让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等其他规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可以转让多少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可以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此,对于该问题,答案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可以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发行股份挂牌转让的规定包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可以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此,该问题的答案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可以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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