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释考验期限是多长
刑法第八十三条【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未满的期限;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十年。
假释考验期自假释之日起计算。如何处理假释考验期内的新犯罪。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重罪或者轻罪,都应当撤销假释,判决新罪,新罪的刑罚应当与原罪的刑罚相结合,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刑罚。
2。假释考验期内,发现假释犯仍有原判决前未判刑的犯罪,且未判刑的犯罪不超过追诉时效的,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未判刑的犯罪予以判决,对尚未判刑的犯罪和前科的处罚,应当依照刑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确定。已经执行的刑罚,在新判决决定的有期徒刑内计算。假释考验期内,假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假释监督管理规定,不构成新的犯罪的,依照规定的程序撤销假释,对尚未执行的判决,应当收监。在假释考验期内,假释犯遵守假释的各项规定。没有上述三种情形的,假释考验期满,原刑罚视为已经执行,应当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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