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下列情况,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去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且必须是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有哪些?
人民法院依职权可以调查的证据主要有:
(1)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3)涉及身份关系的;
(4)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5)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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