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校园辱骂的法律
言语上的污蔑也是校园暴力的一种形式。
倘若使用暴力或者其他不当方式公然羞辱他人,情节较为严重时,便可能构成非法侮辱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向当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交控告状或举报信。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此类犯罪,通常仅在受害人主动提出起诉的情况下方予处理。
例如,给受害人起侮辱性的绰号;
公开批评受害人无能或侮辱其人格还存在频繁地对受害人进行物理攻击的情况,如拳击脚踢、手掌掌掴、推搡摔跤、发辫撕扯等等;
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器械攻击受害人。
公开侵犯受害人的私人物品、教科书籍、衣物等,故意损毁或以此取笑受害人。
任何使用暴力或者其他不当手段公然侮辱他人又或者是捏造虚假事实恶意中伤他人,以至于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刑罚。
就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这类行为来说,即使受害人选择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但若在提供证据方面存在困难,人民法院亦可要求当地公安机关予以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有关公司转让债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的规定不分主体身份,一律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债权转让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需要对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不通知债务人的,债务人向原债权人清偿借款的,视为债权债务的有效清偿。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其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即使从权利需要登记等手续而未办理的,也一并属于有效的受让。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再次,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最后,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n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n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n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n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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