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续展申请提前几个月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皆为十年,到期还要继续使用的可以在到期前一年内提交续展申请;如在此期间未办理的,有一个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商标未提交续展的,注销其商标。续展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后,原《商标注册证》被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但如有商标法律规定不应予以续展的情形,商标局将作出驳回决定。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权可以无限续展吗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
商标权的期限是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法律对于商标的保护并不是永久的,而是有一定期限的限制。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当然,在保护期限届满之前,商标所有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续展,这样商标就会又得到法律的保护。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依据商标注册人的请求,国家商标局依法对有效期届满的注册商标继续注册,延长其专用权有效期,并予以公告的程序。同时注册商标的续展没有次数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只要商标注册人愿意可以无期限的续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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