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什么
离职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一系列材料,以确保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这些材料包括《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辅助材料。
1.《仲裁申请书》是申请劳动仲裁的必备文件。
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并准备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给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
(1)劳动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则需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3.劳动者还需提供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
(1)这些材料可能包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这些证据有助于仲裁委了解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状况,从而作出公正的裁决。
4.根据仲裁委立案审查的需要,申请人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例如,被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被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应提交其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提交材料清单简介
在准备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材料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需要仔细核对所需材料清单,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下是一份简要的提交材料清单:
1.《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5.根据仲裁委要求,可能需要提交的其他辅助材料。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仲裁委可能对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有所差异,因此在准备材料时应仔细查阅当地的相关规定,以确保材料的合规性。
三、案件办理与举证指南
在劳动仲裁案件办理过程中,举证环节至关重要。当事人应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下是一些关于案件办理与举证的指南:
1.及时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并办理受理手续。
(1)仲裁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在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对于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应及时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并按照要求办理受理手续。
2.严格遵守举证期限。
(1)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超过举证期限的,将被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因此,当事人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3.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
(1)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应确保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
(2)对于伪造或篡改证据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充分利用举证机会。
(1)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充分利用机会提交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2)对于可能影响案件裁决的关键证据,当事人应提前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给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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