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赡养父母什么时候开始
时间:2023-06-27 20:33:54 21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国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

一、赡养父母和遗产的关系

赡养老人和继承两者没有关系: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2、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3、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4、我国法律对继承的范围和份额规定得很明确,当事人可参照处理;5、如果对继承份额和继承人的范围有异议的,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解决。由此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父母有赡养需要,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总而言之,继承遗产和赡养父母之间不是可以等价交换的,比如子女也履行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但等父母去世后才发现父母在遗嘱中把遗产都捐给了国家的,不能因为自己赡养了父母就去否定遗嘱的效立。

二、赡养父母从多大岁数开始算?

60周岁以上的人系老年人,对于老年人之中经济困难的,其子女作为赡养义务人应当给付医疗费等费用,同时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应当予以照料,不能亲自照料的,应当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照料,因此,子女向父母支付赡养费一般应有两个条件:A、父母已满60周岁。B、父母经济困难。

三、老人有儿子女儿规定谁赡养吗

法律上不分男女,只要是子女,就对老人有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父母无经济来源,且无法生活自理,若子女没有按照法律要求赡养老人,那么就会由执法机关强制其履行赡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全文8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赡养费 最新知识
针对女儿赡养父母什么时候开始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女儿赡养父母什么时候开始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