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的律师费应该由谁支付
离婚律师费用一般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支付。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一般离婚案件的律师费用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进行承担,即采取谁聘请谁负担的基本原则。如果协议离婚中,一方未按离婚协议履行义务,导致另外一方向法院起诉的,则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所支出的律师费用。
二、离婚案件判决生效的期限是什么
离婚判决生效时间是:
1.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时间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的第二天,即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限未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除外;
2.第二审离婚判决生效时间是人民法院判决时。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三、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有哪些内容
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包含如下方面:
1.主体资格证据。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3.子女抚养的相关证据。例如,日常生活消费清单、学杂费缴纳收据等;
4.财产清单、债务凭证等材料;
5.其他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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