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发行股份的含义如下: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建新公司或相互参股以取得对这家企业控制权而发行的股份,即可认定是并购重组发行股份。并购重组作用包括谋求企业经济实力的增长,促进企业扩张;获取先进技术与人才,跨入新的行业;收购低价资产从中谋利或转手倒卖等。
并购重组流程
并购重组流程为: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选择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开展尽职调查,谈判和起草并购协议,签约、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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