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案件公开宣判制度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及时解决纠纷。黑恶势力案件公开宣判制度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结果,有利于在社会上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等。我国刑诉法规定,对于刑事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公开宣判旁听是可以的吗
1、公开宣判旁听是可以的
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五条公开审判的案件,允许公民旁听。公民凭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
下列人员不准参加旁听:
(1)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2)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3)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
(4)携带武器、凶器和其他危险物品的人;
(5)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2、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用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3、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录音、录相和摄影;
(2)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准发言、提问;
(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对于违反旁听纪律的人,审判长、值庭人员、司法警察应当劝告制止;不听劝告制止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或者责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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