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袋专柜有售卖假货的行为,消费者发现后就起诉了,该专柜被判退一赔三。买到假货消费者的处理方式为:要求商家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数额应该是原价款的3倍。协商不成的,则消费者可以起诉。卖假货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有知情权、安全保障权等。
一、手袋专柜售卖假货被判退一赔三
近日长沙市民罗女士收到某商业销售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店支付的款项,她质疑在专柜购买的手袋造假,在送检后,起诉该店,要求退款并三倍赔偿。该案历经半年多后尘埃落定,专柜店退还手袋货款1.87万元,并三倍赔偿。
二、买到假货消费者怎么处理
消费者买到假货一般处理如下: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买到假货属于欺诈,可以在赔偿损失基础上,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卖假货侵犯的是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卖假货侵犯消费者的权利有:
1.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可能会侵犯安全保障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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