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罪的公款包括物品吗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否包含物品的问题,有学者认为该罪名并未涵盖此类情况,因为挪用公物实际上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有理论指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方面的特定款物擅自挪作私用时,应按照挪用公款罪进行从重处罚。
这些特定的公款和公物也可视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购银行理财有罪吗
倘若以公用经费来购买理财产品,那么此举无疑将被视为是对公款的不当挪用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公务人员若是借其职务之便,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用于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以进行盈利性活动;又或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均可能构成严重的挪用公款罪行。
全文5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