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检查院批捕什么意思
时间:2023-03-05 19:22:28 22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般检查院批捕是指已将掌握了相对充足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经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一、刑拘如何延长

延长刑事拘留的条件:1、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2、延长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在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3、延长三十日。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其中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二、辩护人批捕犯罪嫌疑人属于有罪吗?

批捕就说明犯罪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因为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条件就是有证据证明是存在着犯罪事实的。在人民检察院还没有正式的批捕之前,有可能公安机关只是为了调查当前的刑事案件才将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了,但是批捕实质上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已经违反了刑法。

三、不予批捕的取保候审会怎么结案

不予批捕的取保候审的结案方式一般是撤案。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情形,可能是公安机关提交的材料不足以证明民事主体犯罪了,或者是虽然违法,但是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此若是公安机关收集到的证据,一直无法满足批捕的条件的,就需要按照规定撤案。

不予批捕的情形包括如下内容:

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法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法律规定不认为是犯罪的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的,也应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4、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的,也应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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