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老公名下股权的离婚解决方法
时间:2023-07-15 14:11:39 10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离婚分割老公名下股权的标准:

1、如果该男子名下的股权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协商将部分或全部出资转让给股东的配偶。经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2、如果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主张优先购买权,法院可以分割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

隐名股东的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登记在显名股东名下的股权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隐名股东在未经确权之前,还不是公司的股东,不是公司股东就不享有公司股权。隐名股东的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登记在显名股东名下的股权。

综上,有限公司股权继承首先依据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的时候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股权继承。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继承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拥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参与分割的,但同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如果在遗嘱当中明确的写清楚,只给其中一方继承财产的话,那么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并且会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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