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署前必须知道的事项
时间:2023-07-07 19:42:32 2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四点:

1、离婚协议范本仅供参考,不能完全照搬,为了最终解决离婚协议中的具体问题,需要补充主要细节;

2、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以后就越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不要轻易改变或重写离婚协议;

4、警惕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婚姻调查找出对方的财产或者约定隐瞒财产的法律责任。

签离婚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而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电子邮件等。

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

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子女抚养涉及3方面内容:谁行使抚养权;谁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

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卢*生律师说,离婚协议是一份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夫妻双方进行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是离婚协议生效的法定要件。

所以,只要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生效,双方就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律师提醒

律师提醒说,离婚协议签订后最易反悔的情形有以下5个方面:

1.一方放弃财产分割

2.双方对财产高值低估

3.房屋产权在离婚前未过户

4.未追究对方的过错责任

5.对孩子的抚养费约定过高或过低

所以,为了防止离婚后出现纷争,卢*生律师建议,签订离婚协议时有“五要”:即财产分割要易操作;子女抚养费要明确;探望权约定要细化;概括性约定要规范;要坚决杜绝假离婚。

此外,为了保障离婚协议能得到顺利履行,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定要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提前办理好,并按协议处理好钱款问题,如果有些财产不便执行,要申请财产保全

此外,子女抚养一定要明确并交接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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