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如何界定犯罪责任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应予追究的刑事责任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种植的数量大的,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则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3)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为:
1.客体要件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
2.客观要件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所谓种植,是指播种、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收取种子等,不论行为人实施了上述全部行为还是只实施了一种行为,都可视为种植。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是指行为人在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或强制铲除后,又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原则上都应以犯罪论处。抗拒铲除,是指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人,采取暴力、暴力相威胁、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足以妨碍主管机关铲除毒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不论其目的是营利还是满足个人享用,均构成本罪。
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与制造毒品罪的区别
1.前者种植的是毒品原植物;后者制造的是毒品。
2.前者是种植行为;后者是制造行为。
3.前者有数量与情节限制;后者没有数量与情节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n(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n(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n(三)抗拒铲除的。\n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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