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超员立案标准为超员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据此可知,超载20%为一个界点,超过20%属于严重情况。
严重超员危险驾驶罪如何辩护
1、对于醉酒驾驶的,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辩护要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危险驾驶罪中极个别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辩护不作为犯罪处理。但是目前为止尚无最高院等机关的相应指导意见。
2、危险驾驶罪依法只能判处拘役的轻罪,依法不能逮捕。辩护要点:对于具备条件的,可以与公安、检察部门协商解决,努力争取取保候审。不具取保候审条件的,努力争取监视居住。
3、对于校车或者旅客运输超载或者超速行为的,辩护要点应该在是否属于校车或者旅客运输等公共交通工具,着重划分校车与“私家车”的区别,从犯罪主体来辩护。辩护律师在为危险驾驶罪辩护的时候,应该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被告人主观恶性、危害后果等方面辩护,争取无罪或者罪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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