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和生父母一样是具有相同的继承权的。但是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与亲生父母是没有权利义务关系的,也就是法律意义上,已经不承认父母子女关系了。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亲生父母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法继承遗产的。
生父母对送养子女有探视权吗
一、生父母对送养子女有探视权吗
生父母对送养子女法律上没有规定有探视权,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在子女送养后,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消除。
二、非婚生子女探望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父母对非婚生子女的探望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相同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中止探望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法律规定中止探望权的适用情形有: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
3.探望权人道德败坏,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
4.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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