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行为,也可以说转托管是指同一投资人将托管在一个代销机构的基金份额转出至另一代销机构的业务。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托管应注意的事项:
(1)投资者应带齐相关证件和资料。
(个人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户卡、资金账户卡、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机构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户卡、资金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2)投资者转托管必须分转出和转入两步完成。投资者必须先到原托管点办理转出手续并确认后(T+2日以后),再到新的托管点办理转入手续。
(3)基金持有人在进行转托管转出时,可以全部转出也可部分转出。部分转出时应遵循与赎回相同的数额限制。即部分转托管时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单位,且剩余的份额不低于1000份基金单位。
(4)投资者在办理转托管转入时,要注意正确填写转托管转出申请单编号、基金代码、基金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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