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付后意外险还赔吗
时间:2023-03-11 17:22:31 43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因为车祸事故而导致了身故和残疾,在车祸赔偿后,意外险是可以进行赔付的。被保险人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发生死亡;伤残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一、市场中的交通意外险是什么保险

交通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主要包括火车,飞机,轮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

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法定是什么意思

身故受益人指的是被保险人身故以后,领取身故保险金的收益人。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对身故受益人进行指定,那么身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即身故受益人法定。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了,那么保险公司会给付身故受益人一笔身故保险金。需要指出,身故受益人是可以由被保险人进行指定的,但要注意以下两点:

1、受指定的身故受益人不会危及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身故受益人不会为了获得保险金,故意危害被保险人;

2、受指定的身故受益人是否会因为被保险人的死亡丧失、减少经济来源,造成生活困难。

有以上两种情况的,一般不应被指定为身故受益人,具体应以保险公司出具的有关文件及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三、保险公司支付出去的赔偿金代位追偿能追回来吗

1、保险公司支付出去的赔偿金代位追偿不一定能追回来,这是由于法律规范之中仅规定了支付保险赔偿的公司有代位追偿的权利,但是并没有强制规定责任第三方一定需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保险法》

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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