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车交易市场过户交易所需材料: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二、办理车辆过户:(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
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三、二手车过户流程:
1、现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2、交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未领取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机动车所有人须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3、提交双方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汽车过户的,应先经所在地县〈市、区〉车管所〈组〉审核签章)。
4、交验机动车辆后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并按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5、交回《机动车行驶证》(须换发号牌的,同时交回原机动车号牌)。
6、微机公开选号、领取机动车号牌(在同一辖区内,双方车主均为单位或均为个人,且使用性质不变的,原号牌不变)。
根据《二手车交易规范》第八条规定,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一)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公司按规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㈤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应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在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完成车辆转移登记后,买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购置税、养路费变更手续。
全文9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