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彩礼纠纷案件原则上以婚约双方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下列情形除外
1、订立婚约为未成年人的,婚约当事人与其监护人作为共同诉讼主体
2、一方的婚约当事人成年与父母共同生活,婚约当事人与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等等。
一、订婚前一定要结婚吗订婚是否有法律效力
依照我国民间习俗,有时在结婚前,男女双方还会订立婚约,也即我们俗称的订婚,但这种行为对婚姻当事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在我国,婚约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不具有强制执行性。
婚约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能是自愿履行,如果当事人一方反悔只要通知对方即可解除,不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也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订婚被退婚钱谁承担
女方应当退还首饰礼金,酒席的钱由双方协商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来解决。
协商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若无法调解可申请仲裁或者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
礼金返还条件有: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不返还彩礼钱的情形有: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三、婚前赠与财产怎么分割
婚约双方的赠与行为与一般公民之间的赠与行为有所不同。如果婚约关系解除,赠与人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原则上应当返还;如果赠与人没有提出返还要求,受赠人自然可以不返还。
不过,还应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婚约期间一方在平常消费中对第三人的给付不应视为对他方的赠与;
二是赠与物价值不大且已被消耗的,赠与人不应再要求返还;
三是价值大的赠与物,受赠人已经处理的,应向赠与人折价偿。
以订立婚约为名骗取他方财产的,不仅应当返还财产,构成诈骗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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