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再结婚要出示吗,离婚证再结婚要收回吗
时间:2023-05-11 21:44:59 27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证再结婚是需要出示的,同时还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无血缘关系的证明等等。离婚证可以是会收回,因为再婚的情况下,离婚证就会作废,婚姻机关是需要核对的。

一、离婚证再结婚要出示吗

离婚证再结婚需要出示的,再婚登记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离婚证再结婚要收回吗

离婚证再结婚也要办理结婚手续,需要出示离婚证,但是离婚证可能会收回,也可能只是出示或盖章。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是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离婚再结婚会有记录吗

离婚再结婚民政局是会有记录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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