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被取保候审。而对于已经完成的审判,则不适用取保候审。因此,因犯罪被判处的男子不能享受取保候审的权利。
因犯罪被判处的男子不能享受取保候审的权利。取保候审是在审判之前所适用的刑事强制措施,对于已经完成的审判则不适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已 经 判 处 的 管 制 、 拘 役 能 否 取 保 候 审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或逮捕后,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对其行为进行限制。
然而,管制、拘役属于刑罚,而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而主刑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因此,管制作为一种刑罚,不具有取保候审的功能。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管制案件的取保候审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均明确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不能取保候审的,可以监视居住。因此,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但需满足特定条件。管制作为一种刑罚,不具有取保候审的功能。在司法实践中,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不能取保候审的,可以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全文9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