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可以延长一个月。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
一、刑事案件到法院等多久能开庭
刑事案件到法院开庭时效:立案侦查阶段刑事拘留不超过37天,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复杂性可以延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复杂性可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1、逮捕嫌疑人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延长1个月;
3、符合刑事诉讼法的126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可以判处犯罪嫌疑人10年度有期徒刑以上的,执行126延长期届满,仍不能终止调查的,可以再次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二、侦查羁押期限具体如何计算
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羁押的期限,从对犯罪嫌疑人开始羁押开始,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案件不同,具体起诉到法院的时间没法准确确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并可以最多延长到七个月。另外,如果退回补充侦查或者发现重要罪行,侦查期限还得延长或者重新计算。侦查终结后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为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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