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如何计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截止时间吗下面6个方面期限规定为您详解。
1购买商品房的,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一年之内。
2购买二手房的,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日期为准一年之内。
3新建、翻建住房的,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呈报表》批准时间之日起一年之内。
4大修住房的,在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房屋鉴定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
5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根据提前偿还贷款审批表或银行出具的已还贷款凭证所载明的时间为准一个月之内。
6按年还贷提取的,每年以贷款发放月份为准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材料
个人申请(在公积金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提取人的资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都是看原件留复印件,没结婚不需要提供结婚证)、单位证明、其他针对性的各项证明(例如离、退休证明;相关低保证明;出境定居证明;户口迁出证明;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的复印件;建房审批手续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等购房证明,看原件留复印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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