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其中一方可向法律机构申请进行离婚诉讼,以此获得最终的合法权益保障。
其次,在诉讼过程中,假设对方坚持反对离婚并且其提出的原因并未达到我国法定离婚要求的话,那么在初次诉讼时,人民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案情作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决定。
然而,如果在六个月后,当事人再度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因为在此期间可能出现新的证据或情况,此时第二次被判离的可能性将显著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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