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辨别网络借贷平台是否违法
合法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首先需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在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明确登记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
2、具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网站上能够查询到该公司的公示信息;
3、已获得通信主管部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如果以上三项条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并不具备,将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对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的经营范围、地方金融监管部网站的公示信息都是比较容易通过网络直接查询到的,投资人以及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从业的人员都可以先查询一下,以防后患!
二、什么是网络借贷
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法律依据: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齐备时予以受理,并在各省(区、市)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不构成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登记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登记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评估分类等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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