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超过合同时间怎么赔偿有哪些?
时间:2023-02-04 18:22:42 14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二手房过户超过合同时间,在合同约定可违约金的情形下,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应当赔偿因延迟履行过户义务造成的损失。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签了合同后违约的赔偿

签了合同不履行的赔偿方式为: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未按时付款合同该该怎么约束

甲方未按时付款合同应按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按时支付工程款是甲方的主要义务,合同签订后,对方未付款的,作为守约方,可以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甲方未支付价款或者不履行另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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