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征地补偿,只要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以集体所有土地为生产资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员。现在生活在农村,在企业打工的也算在被征地农民范畴的。下面这五类人是不纳入征收补偿范围的:1、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编内工作人员及退休、退职人员;
2、因子女顶替或原在区外工作,离退休、退职后回原籍等原因户口迁移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3、因其它原因将户口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寄住人员、暂住外挂人员;
4、本细则实施前,发生征地时被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征土工);
5、其他不可计入对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审定,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村民委员会审定,报镇人民政府确认。
村民征地补偿款的标准是什么
基本农田根据种植作物的类型补贴标准为,旱田作物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15.6万元。除了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征收标准为,旱田5.3万元,水田9万元,菜田15万元。村民住宅、工矿建设用地、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征收标准为,平均每亩13.6万元,空闲地块、荒山、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几种不能补偿的情况如下:
1、抢行种树补苗的,在征地补偿期间,部分村民为了能领到更多的补偿,会有抢行种树、补苗的现象,这种情况的下的青苗得不到补偿。
2、违法建筑,未经村集体同意私自建设的房屋,以及非法占用耕地的建筑无法的到补偿。
3、临时搭建的房屋,这种情况如同于抢行种树补苗,在征地补偿期间临时搭建的房屋得不到补偿。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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