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处理方式包括:
1、如果债务人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欠款的,则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或者是人民法院的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进行偿还;
2、有能力偿还却拒绝偿还的,将由人民法院判处强制执行。
一、欠钱的立案标准包括:
1、欠钱不还,不受数额限制,多少都可以起诉,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确认是借贷关系,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二、欠条的诉讼时效:
1、一般情形下是三年。特殊情形有特殊规定;
2、诉讼时效是指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定时效。在诉讼时效内的案件,属于符合要求的案件;
3、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即便证据确凿、充分,法院也会做出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判决结果。一般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算。
因债务纠纷打官司撤诉分阶段论后果债务纠纷案
因债务纠纷打官司撤诉分阶段论后果
最近,我与他人因债务纠纷到法院打官司。但现在我想撤诉。
请问,撤诉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答复:撤诉是在诉讼程序中,原告取消已向法院提出的诉讼。
一审撤诉,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回到自然状态。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审撤诉,是上诉人撤回上诉,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一审判决和裁定。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已生效的法院判决和裁定,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法院准予撤诉的,当事人仍应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和裁定。诉讼当事人死亡继承人可代其诉讼
前些日子,我父亲与他人发生纠纷,将对方告上了法庭,但在诉讼过程中,我父亲不幸去世了。
请问,我能代替父亲继续打这个官司吗?
答复:你可以代替你父亲继续进行诉讼。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13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4条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及时通知他的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你的情况就属于这种。
(2)如属于下列4种情况,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不再审理: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被告人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按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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