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它与不记名股票相对应。过户要办理过户手续。
所谓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股票。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一般都写在股票背面。记名股票不仅要求股东在购买股票时需要将姓名或名称记人,而且要求股东转让股票时需向公司办理股票过户手续,除了记名股东外,任何人不得凭此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股票同为一人所有者,应记载同一本名。记名股票不得私自转让,在转让过户时,应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换持有人姓名或名称,并将转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上。按照本条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不记名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不记名股票只凭股票所附息票领取股息,可以自由转让,不许办理过户手续。
二、记名股票背书在什么地方进行
股票作为原始票据在中国只存在很少一部分,大多数股票是一种都是记帐式的,背书一般是针对凭证式股票而言的,但是国内基本上不采用这种股票形。
所谓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
根据股票票面上是否记载股东的姓名而划分的记名股是指在票上证指数面上和股东名册上载有持有者姓名的股票,其所有人或其正式的委托人才能行使股票所代表的权利记名股票不能私自转让,必须到股票的发行公司办理股东变更手续,否则新持有者不能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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