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报流程
网站提供注册举报和非注册举报两种方式。举报人登陆主页,可点击&q
ot;用户注册&q
ot;图标,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完成注册。
注册举报人登陆后一次可举报多条线索,并可查询以往举报的处置情况;非注册举报人一次可举报一条线索。
举报人点击&q
ot;我要举报&q
ot;图标,按照提示填写被举报网站的名称、地址、违法行为描述、举报人信息(带&q
ot;*&q
ot;标识的为必填项目)等相关内容后提交。非注册举报人提交成功后,本网站将提供查询结果账号、密码。
2、结果查询
举报人登陆主页,点击&q
ot;举报查询&q
ot;图标输入相关信息后可对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结果进行查询。非注册举报人需输入举报时网站提供的查询账号、密码。
注册举报人登陆后即可查询。
3、隐私保护
鼓励实名举报。为便于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举报人填写的所有举报信息将依法受到保护。
如何防止网络诈骗
网民防止网络诈骗的防范如下:
1、不要随意拨打网上的电话;
2、去正规的官方网站,注意防范钓鱼网站;
3、购物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
4、保管好自己的私人信息,不要随便告诉陌生人;
5、账号密码要及时更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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