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合同注意注明抵押物名称及数量,明确借款人为车辆合法所有权人,出借人应该考虑车辆的现有评估价,违约责任。汽车抵押权人无权直接扣车,汽车抵押权人不可以擅自使用抵押权。
一、汽车抵押合同注意什么
汽车抵押合同注意:
1.抵押借款合同中,应该注明抵押物名称及数量,比如车型、车牌号、发动机号。
2.合同中,应明确借款人为车辆合法所有权人,如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3.合同中,应明确借款期间车辆的保管方式。比如,是质押还是抵押,车辆由借款人保管,还是出借人保管。
4.借款金额:考虑车辆贬值因素
借款人用车辆抵押借款时,出借人应该考虑车辆的现有评估价,以及以后的贬值情况。通常,借款金额控制在车辆评估价的六七成以内。而且借款期限不要太长。
二、汽车抵押权人有权直接扣车吗
汽车抵押权人无权直接扣车。汽车抵押权人不得私自行使抵押权。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法律仅允许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就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进行债权人的优先受偿,并不允许抵押权人有权直接扣押抵押财产。
其次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相关可以直接扣车的条款,法律也是不允许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最后抵押权属于物权,因此抵押权人也享有《民法典》物权编所规定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物权请求权,但是抵押权人并不占有抵押财产,故此,原则上其不得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三、汽车抵押必须办理登记吗
汽车抵押必须办理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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