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烊千玺肖像被擅用,侵犯肖像权如何处罚
请明星代言,一直是一些品牌追求曝光量的不二选择,每一个明星身后都有一个甚至多个产品代言。而明星根据名气不同,代言费也不同,顶流明星代言费堪称天价。能够请明星代言的产品,都需要有庞大的资金支持。但是有些品牌,为了吸引消费者注意,又不想花大价钱请明星,弄虚作假,擅用明星肖像,私自营销宣传,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最近有不法商家,冒用易烊千玺的肖像,欺骗广大群众。易烊千玺方面提出严正警告,追责到底。等待不法商家的,必定会是法律的严惩。
二、侵犯肖像权如何处罚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不经肖像权人同意,进入当事人的私密空间偷拍当害人的并且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既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也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肖像权的特点
1、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拥有肖像及其肖像权利。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由于不存在客观的、能够独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因此不享有肖像权。(法人的企业形象不是指人的肖像,而是有关法人的经营、规模、管理、效益、资信以及产品质量等综合状况及社会评价。)
2、肖像权也具备一种财产利益,这种财产利益是通过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所派生和产生的,它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
3、肖像权还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具有基层性。基本作用在于以外貌形象标识人格,借以辩识每一个特定的自然人。(而姓名权是通过文字符号标识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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