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持低保证及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的低保收入300%以下的残疾人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所属街镇残联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所属街镇残联进行审核——街镇残联交滨海新区残联维权处审核——区残联维权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到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与残疾人当事人接洽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残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关于在我市各区县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津发[2005]19号文件;《关于放宽残疾人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津司发[2008]18号文件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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