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数罪
时间:2023-03-13 20:31:23 3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实质数罪,是指行为人以数个犯罪意思,实施数个犯罪行为,侵害数个直接客体,且符合数个犯罪构成要件。在各国的刑事立法中,其范围大致有三种情况:

(1)行为人在判决宣告以前实行几个具有不同犯罪构成的犯罪行为;或是实行几个同种犯罪构成的犯罪行为,但是这些行为之间缺乏内在联系并有一定时间间隔的,均为数罪。

(2)在判决宣吿以后,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如又犯新罪,即与判决宣告前的罪合成数罪。

(3)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即与前罪合成数罪。刑法学术语。以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是否符合数个犯罪构成为标准对数罪进行的划分。

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

一、哪些情形下会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原则有哪些

数罪并罚的情形:

1、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果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数罪并罚的原则:

1、吸收原则。

2、限制加重原则,亦称限制并科原则。

3、并罚原则。

4、折衷原则。

二、什么情况下受贿数罪并罚

下列情况下受贿数罪并罚:1、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受贿罪判决宣告以前,经审查犯有数罪的;2、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受贿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3、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受贿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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