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车祸受害人不肯出院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告诉对方,如果本人被判定担责的,会承担该承担的责任;
2、医院的医药费可以垫付,其他费用暂时不要给,让其自行垫付,再找保险公司赔;
3、对方家属闹事,直接报警;
4、找交警出面调解处理,不讲理就让其起诉。
一、伤者在医院,事故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撞人在医院首先应当得到及时的就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将伤者送往医院的同时,要电话报警,通知保险公司现场处理。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被撞人在医院的,首先应当了解伤情,估计是否有伤残,确定赔偿大致数额,在该范围内一般不要可以就医疗费全部垫付,医药费索要收据,家属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费,营养费,伤残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先暂时不要垫付,后期由家属自行起诉,由保险公司赔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够不上伤残的,医疗费的垫付不要超过一半。
二、交通事故一方赖在医院不处理如何办
交通事故一方赖在医院不处理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拒绝赔偿,停止支付医疗费,伤者自行扩大的损失只能自行承担。停止一切更多的费用垫付,必要时对对方的正常活动状态加以取证证明,保存好所有已经垫付的费用单据材料,如果再次协商无果则等待对方起诉。
三、车祸救治费用付不起怎么办?
如果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双方都无能力垫付医药费的,由对方高其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10000元;向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反映情况,则交警部门通知当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伤者的医疗费用。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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